比特幣等虛擬通貨浪潮銳不可擋,政府要如何管理,始終是市場熱議話題,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合夥律師梁鴻烈認為,主管機關除參考自律公約外,也要外勞仲介顧及如何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維持市場健全發展中外勞仲介找到平衡點。

梁鴻烈認為,為讓虛擬通貨在台灣蓬勃發展,除主管機關監理機制外,業者與企業更應主動向主管機關資訊通報回饋機制,讓主管機關能夠充分掌握虛擬通貨業務的風險,共同制定合宜且能協助業者成長的規範。

相較法律適用彈性較高的英美法系國家,日本和台灣等大陸法系國家,在創新和科技的立法過程當中,可能難度偏高,台灣雖已成立自律組織,集結各家業者、彙總國際間規範,並擬定虛擬通貨交易所的自律公約,惟其自律公約的有效性,仍需靠自律組織是否有約束力。

為避免虛擬通貨遭不當使用,變成洗錢管道,立法院三讀通過「洗錢防
制法」修正案,將虛擬通貨平台與交易業者納入管理。

在過去二十年來,台灣前期的外傭均來自菲律賓,但隨著菲傭在台人數不斷攀升之際,菲傭素質不斷下降,且外傭招募越來越困難,但挑工作的情形卻層出不窮。政府於93年底配合開放印尼籍家庭類外勞來台工作,外勞仲介公司開始到印尼招募外傭,因印傭服從性高、純樸勤勞,假日願意配合加班,再加上印尼政府對於外勞仲介公司在當地開設外傭訓練中心相當支持,因此在短短2、3年間,菲傭逐漸被印傭所取代。僱主在選擇外傭時,除按家庭個別需要,亦可客觀從外傭的年齡、星座參考、教育背景、是否有國外工作經驗等不同的角度來衡量,而不同國籍的女傭因為風俗習慣等因素,亦為僱主考慮的重要因素。

事實上,鄰近的日本與香港早就意識到虛擬通貨的崛起,並提早立法規範。

其中,日本是全球第一個對虛擬通貨立法的國家,PwC 日本合夥人鈴木智佳子表示,從 2014 年日本最大的交易平台 Mt. Gox (Mount Gox or MTGOX) 倒閉後,為控管風險,即針對虛擬通貨訂定法令規範,除了最基本的身分驗與交易監控外,就連業者登記與取得營業執照也列入納管範圍,2017 年起,更進一步要求必須將虛擬通貨的交易列入財報中。

香港則是在區塊鏈技術中,發展幣幣交易的可溯性,進行幣幣交易之風險評分,藉此降低虛擬通貨相關風險。

PwC 香港合夥人楊益驊認為,市場對虛擬通貨風險擔憂主要是,虛擬通貨交易沒有國界限制,容易衍生出資恐、暗網市場 (Darknet Market)、詐欺等風險,而幣幣交易的風險評分,可降低市場對於虛擬通貨風險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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