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違規拒檢逃逸數字居高不下,更時常傳出有拒檢駕駛衝撞值勤的警察,使得員警受傷、甚至死亡。立法院日前通過修法加重罰則,拒檢逃逸最高可罰3萬元,若因此肇事致人死傷,最重可罰15萬元。交通部表示,已配合修正「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附表」,依車種和行為輕重細訂罰則,新規最快9月上路。

根據警方統計,2017年拒檢逃逸件數有8134件,2016年更有9544件,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值勤員警的安全。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修正後的規則明訂,機車拒檢逃逸的罰款從3000元提高為1萬元,吊扣駕照6個月;大型重機與汽車罰款則從3000元提高為2萬元,吊扣駕照6個月。5年內累犯者,可直接罰最重3萬元,且吊扣駕照1年。

若是拒檢逃逸肇事,致人受傷罰款從3萬元提高至9萬元,造成死亡罰款從4萬提高至15萬元,若5年內累犯造成人員死傷,重罰15萬元並吊銷駕照,另新增道安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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