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14 家跨境電商未依規定辦稅籍登記,國稅局研議開罰。跨境電商課稅新制已上路,其他的跨境OTT業者包括Netflix、Amazon、Google等平台都已完成籍登記,另外愛奇藝由於來自中國大陸,牽涉問題更多,登台備受爭議。

台北國稅局已受理 94家境外電商申請核准辦理稅籍登記,但發現有 14 家跨境電商應登記卻未登記,現正蒐集金流資料,與法務部及國家通傳播委員會(NCC)研議開罰方式。

網路普及後,跨境交易漸趨普遍,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參考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與日本等國家作法,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定明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境外電商業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已於106年5月1日施行。

財政部說明,營業稅屬消費稅,實際租稅負擔者為買受人。本項制度可衡平國內消費者向境內、外電商業者購買電子勞務之租稅負擔,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之境外電商業者,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跨境電商課稅新制,在台灣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年營收在48萬元以上的跨境電商,也要繳營業稅。而其他的跨境業者Netflix、Amazon、Google、Uber、Agoda、Expedia智遊網、Airbnb等跨境業者大戶,都已完成籍登記。

賦稅署已設立「境外電商」專區新竹監視器,提供查詢相關課稅規定。業者稅籍登記資訊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境外電商課稅專區」查閱。

根據台北國稅局統計,截至10月25日,已受理 94 家跨境電商申請核准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營業稅銷售額合計 964 億 8,553 萬餘元,繳納營業稅合計 41 億 6,731 萬餘元。台北國稅局比對課稅資料後發現,有 14 家跨境電商在台年營收已達辦理稅籍登記門檻,但卻未辦理稅籍登記。

對此,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現正搜集完整金流資料,並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法務部研議中,若確定跨境電商已符合辦理稅籍登記門檻,卻未依規定辦理,是否可以採直接停止其營業或採其他處罰方式,確定後將直接開罰。

中國大陸愛奇藝來台爭議



中國大陸影音網站OTT (Over the TOP) 業者愛奇藝,也曾來台申請投資案,被經濟部投審會駁回。投審會認為,愛奇藝雖然在台申請經營「資料處理服務業」和「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卻有透過入口網站經營影視內容之疑慮。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認為,從整體網路創新來看,站在NCC的角度,會思考的不是放不放行,而是「如何治理」。文化部認為,依經濟部主管的中資來台投資法規,目前影音串流項目並未開放中資投資,且中國也未開放台灣平台,是採「邊際封鎖」的作法,基於台灣文化保護、推廣與雙向交流,必須審慎思考。

愛奇藝2016年宣布進入台灣OTT市場,愛奇藝在台開LED字幕機站,卻遲遲沒做商業登記?目前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仍查不到愛奇藝的稅籍登記資訊。對此,財政部賦稅署消費稅組表示,愛奇藝2016年當時和三家台灣公司合作,在台營業相關新竹監視器法令同台灣業者,該繳的稅當然也一樣,因此不屬於境外電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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